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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協助宣導】為降低民眾於山區或觀光區接觸野生動物之狂犬病感染風險,共同加強狂犬病防疫宣導,以維護民眾及遊客安全

更新日期:2026-08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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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、目前國內檢出狂犬病陽性之野生動物包括鼬獾、白鼻心及黃喉貂,請民眾見到野生動物時,切勿觸摸或靠近。

(二)、如發現動物出現行為異常、突然狂躁有咬人動作呈現,應儘速通知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處理,通報專線06-2130958。

(三)、建議進入山區活動時,穿著長褲及高筒登山鞋等個人防護裝備,以降低被動物咬傷之風險。

(四)、請民眾共同遵守狂犬病防疫措施「二不一要」:
1、不棄養家中寵物:家中寵物只要每年施打一次疫苗即可免於罹患狂犬病,請勿棄養家中的一份子,造成流浪犬貓在街頭流竄。
2、不接觸、捕捉及飼養野生動物:不飼養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,並於發現死亡食肉目野生動物時,通報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或區公所派員處理。
3、要每年帶犬貓及人工飼養之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:家中飼養之犬、貓及人工飼養之食肉目動物於出生滿三個月時,應注射第一劑狂犬病疫苗,以後每年定期補強注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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