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
定位點

為配合防疫措施, 持續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臺觀光團體入境

更新日期:2021-04-30
478

鑑於國內近日累積確診病例數持續上升及全球確診病例累計已超過 130 萬人。交通部觀光局衡酌疫情發展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,持續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臺觀光團體入境至5月31日。前揭旅客參團赴國外旅遊解約退費原則,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(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)規定辦理。後續將視疫情發展,適時調整公告事宜。
另參團旅客取消5月31日以後之國外旅遊行程,其解約退費處理原則,以旅客取消時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辦理,並請旅行業者以對旅客有利者為優先考量適用:
1. 第一級注意(Watch),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: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點(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)規定。
2. 第二級警示(Alert),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: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(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)規定。
3. 第三級警告(Warning),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: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(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)規定。
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疫情影響取消國外旅遊行程,衍生退費爭議,得檢具相關資料先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(地址:臺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,電話:02-25995088)申訴調處,倘調處不成,後續得再向觀光局申訴處理。 

 

 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