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
定位點

場地利用管理申請

【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-場地利用申請說明】
  • 一、 依據法令及規定:
    「發展觀光條例」及「交通部觀光署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轄場地使用管理要點」
  • 二、 申請使用場地請遵守下列事項:
    • 申請時間:
      • I. 未達100人之借用場地,申請人應於租用日前7日向本處提出申請。
      • II. 100人以上之借用場地,申請人應於租用日前15日向本處提出申請。
      • III. 500人以上之借用場地,申請人應於租用日前30日向本處提出申請。
    • 申請人應依上述指定期間前填具並繳交下列資料:
      • I. 線上申請場地使用切結書(附表1)。
      • II. 100人以上借用場地應提供活動企劃書,內容請詳述活動背景概念、流程規劃、場地配置、安全維護計畫、相關保險及核准之相關資料等,但使用用途若非屬舉辦活動者,得簡化內容。
      • III. 1000人以上之借用場地,申請人應依「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」規定向地方政府申請並取得許可後,檢附活動安全維護計畫及核准之相關資料。
    • 申請人接獲本處同意後,應於使用日前5日之上班時間內,以現金、金融機構即期支票或匯款方式向本處繳納「保證金」、「場地使用費」及「水電費」。
      (匯款銀行:臺灣土地銀行新營分行,帳號:030-056-060703,戶名:觀光發展基金西拉雅風管處417專戶。匯款時,請註明申請單位、連絡人姓名及活動名稱。)
    • 本要點所訂場地借用,除二寮觀日平臺為24小時制計算租借時間外,其餘場地租借每場次以半日(4小時)為一基數(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),超出時數則以全日(8小時)計算,使用時段應包含進場、退場、彩排時間等在內。
    • 各場地使用費用及使用注意事項詳如附表2。
    • 申請使用本處所轄場地,若有相關事項需聯繫,可電洽各場地承辦科室:
      • I. 嶺頂資訊站前廣場:請洽管理科辦理,電話06-6900399轉231。
      • II. 嶺頂公園:請洽管理科辦理,電話06-6900399轉231。
      • III. 南化遊客中心:請洽南化管理站辦理,電話06-5771046。
      • IV. 二寮觀日平臺:請洽南化管理站辦理,電話06-5771046。
      • V. 官田遊客中心之戶外場域:請洽管理科辦理,電話06-6900399轉231。
      • VI. 官田遊客中心國際會議廳:請洽遊憩科辦理,電話06-6900399轉298。
      • VII. 中埔遊客中心:請洽曾文管理站辦理,電話05-2530053。
      • VIII. 其他:請向管理科洽詢,電話06-6900399轉231。
    • 其餘場地使用規定,請詳閱「交通部觀光署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轄場地使用管理要點」。
我同意以上聲明並進行申請
Top